关公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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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关公信仰为载体的明清时期晋商精神







  关公信仰是人们对于被神化了的三国时期蜀汉名将关羽的尊崇与信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关公象征意蕴着忠信义勇的伦理特质,不仅为民间百姓所崇祀,也为封建朝廷所礼敬,具有极为广泛的影响力。清初史学家赵翼在《陔余丛考》中谈到: “今且南极岭表,北极寒坦,凡儿童妇女,无有不震其威灵者。香火之盛,将与天地同不朽。” 

  明清之际,商业主体对于关公的信仰偏好尤其引人关注。从一种相当表面的观察出发,很多商家在店铺中供奉关公,外出经商者亦往往随身携带关公画像,每到一处随即设龛供奉,使关公与自己一同在异域安身立命。而与关公有着乡缘地情的晋商,对于关公则具有更为至诚虔敬的宗教热情。他们往往斥巨资兴建规模宏大的晋商会馆并于其中设庙供奉关公,定期祭拜。除此之外,每遇大事晋商通常齐聚关帝庙商议以示隆重,而个体如有过错也会在关公面前省思以化解道德焦虑。可见,关公在很多明清商人的心目中神圣而严肃,而对于关公的神性信仰也深刻地影响着商业主体的价值取向与行为选择。本文以明清晋商为例,从关公信仰与晋商精神之间的关涉着眼,以期探究关公信仰对于明清商人精神的影响。

一、个体精神的内在依托

  明清商人的关公信仰首先是一种内在的精神依托。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把宗教意识等同于“绝对依赖感”,认为宗教存在于我们对某物的绝对依赖的意识之中。事实上,当人们面对现实困难而无能为力时,往往会借助想象以征服、支配现实世界。这时,人们便造就了“神”这种超人间力量的形式,以作为精神支撑和心理慰藉。以明清晋商为例,创业初始,晋商不仅在精神上受到歧视和压制,而且现实的生存维艰与之交相煎迫。无助无奈中,晋商极度渴望强有力的超自然力量的出现,而乡神关公的神勇骁锐与显赫神迹恰好契合了晋商的这种心理需求。

  封建社会商人地位低下,长期居于四民之末。虽说士、农、工、商只代表职业分化,但自春秋战国始商人便不断地受到道德的贬抑与现实的压制。如孟子将商人比作“贱丈夫”,韩非子则贬商人为“五蠹”,商鞅提出“事末利者”,举以为收孥。秦始皇曾“徙天下豪富于咸阳”,甚至将商贾与触犯刑律者并列“以適遣戍”;汉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虽“复弛商贾之律”,但市井之子孙仍“不得仕宦为吏”;明代则将商贩与仆役、娼优同列,明令“不许服用貂裘”; ……。在2000 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商人虽然拥有财富却并不享受政治上的保护,现实境遇中处处受到歧视和压制。

  虽然“商之利倍农”,但明清晋商从事远地贸易艰苦而危险。为了拓展生存空间,他们常年辗转于万里商路之间,“饥渴劳病,寇贼虫粮,日与为伴”。在孤寂苦行的长途跋涉中,晋商除了感受苦涩与辛酸还经常遇到盗匪劫掠,民间有“十不还一”之说。与此同时,明清时期由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商业竞争日趋激烈,交易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随之增长。就晋商而言,不仅要面对悲苦艰辛的长途贩运和客居他乡的无助无奈,还要面对行情的瞬息万变和竞争的明争暗斗,客观因素的不确定和不可把握性极大地困扰着他们。这样,生意顺遂和幸福安康就成为晋商渴望的稀缺品。事实上,为了理想奔波于异乡的晋商,由于环境恶劣积劳成疾或遭盗贼杀害而身葬异乡的不计其数,而致富不成飘泊异乡沦为乞丐甚至悲惨死去的也不乏其例。

  当人们看不到前景出路时,往往选择到各种非理性的信仰中寻求帮助。经商过程中,商业主体时常遭遇不期而至的危险和灾难。面对各种风险和未卜的前途,颠沛流离的晋商深切地感受到了无助与无奈,并且迫切渴望获得具有超验力量的神灵的庇佑。据《三国志》记载,关公“勇冠三军”,为“万人之敌”,“曹公议徙都以避其锐”。而《三国演义》中罗贯中则以艺术的手法渲染了关羽温酒斩华雄、千里走单骑、单刀赴宴、水淹七军的传奇情节,将其塑造为勇武善战、绝伦逸群的英雄形象。在民间文化的着力渲染与统治阶层的推波助澜之下,关羽逐渐被演绎为以忠事主、以信接人、以勇立功、以义待友的完美道德形象。这种圣贤人格与英雄人格的叠加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对于道德理想的崇仰与追求,成为人们希望和寄托的载体。随着不断地传奇化和神化,关公最终被架上神坛,由英雄勇士演化为光芒四射的超验存在,其神威不仅及于儒、释、道三教,而且通致天、地、人三界,而民众对于关公的神性信仰也随之默然生成。

  “夫人受庇于神,而神实依于人”。在民间的善良传说中,民众认定或期望关公会庇佑自己实现所追求的目标,因而各自从自己的生活立场出发为关羽赋予多层面的神格,如司命禄、佑选举、治病祛灾、镇妖伏魔,将其神性灵验最大限度地利益化和现实化。晋商的关公信仰同样隐含着现实的功利诉求。明清时期,商业活动的繁荣自然助产了关公商界显灵的神迹传说,民间盛传商业主体可以得到关公真神的佑护和帮助。由于关公信仰迎合了商业主体对于英雄主义的情感需求和精神依赖,很多漂泊无依的商业主体便顺理成章地选择把创业博弈的预期诉诸于关公。在商业实践中,他们将关公视为自己的守护神,祈望关公能够消灾解厄、增福添利。这种简单朴素的对安全感和美好生活的双重渴望使关公成为了明清商人精神依托的载体。

  经商的巨大风险和代价使商业主体迫切地希望得到神威的庇护,消除灾难,护佑平安,并因此对关公产生了期待、依赖性的信仰。以明清晋商为例,现存史料对晋商的心路历程进行了生动刻画: “有时驼行沙漠,风吼雷鸣,群集而呼天,继而默祷关公。风过漠平,回忆危难之际,所见所闻,聚点成形,敷衍成章,代代相互传承”。当晋商将命运的不可知托付给关公时,有时会巧获预期。此时,心存感激的晋商便会对祈求愿望与现实情景的偶然巧合进行神秘主义的联想,认为之所以能够逢凶化吉是由于关公垂怜相助,从而在内心获得前所未有的温暖与信赖。“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与夫妇团圆,阖家天伦,云天万里,神会情牵,以为关帝怜悯。有时梦中大事商権,纵难决抉,承蒙关公指点迷津,事果成,以为关帝显灵……。”如此,经过经验性的反复契合,关公便被塑造为商海攸关的保护神,在晋商的心灵深处定格为永恒。

  “宗教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借助超人间的力量,为社会成员提供心理上的慰藉和安全感。”当个体面对重要关头却无从把握,而这种际遇又非一己之力可以排解时,往往期望神明显灵。此时如果恰遇昔日信奉的神灵有所感应,个体就会铭记在心并深信不疑。这种神性信仰会令个体坚定信心而渡过难关,成为终身的心灵寄托。同样,当晋商浪迹商海祈望财运而又前途未卜时,关公的神迹传说让他们坚信关公的神庇无往而不利,只要凭借本真的信仰而坚守对关公的信赖,就会得到关公的庇护。这种对于关公的期待性信仰于孤独、无助中鼓舞着晋商的商业勇气,支撑着他们走过了创业的悲苦艰辛,自强进取,创造了令世人叹为观止的商业辉煌。

二、群体精神的价值同构

  中国传统文化以伦理道德为核心,而民众对于神祗的膜拜也往往是道德意义超过了宗教含义,成为实现价值规范社会化的一种有效路径。《三国演义》中关羽封金挂印,“财贿不足以动其心,爵禄不足以移其志”,标识着诚信重义的人格特质,体现着中国传统价值观以义制利的理性要求。民间传说中,关公死后曾显圣玉泉山,并作为“护法伽蓝”监督和尚不得贪私,否则大掌掴其面,使得和尚们“惧神之灵,如履冰谷”。关公生前正义勇武,加之历代官方的刻画与宣扬,已然作为传统道德的典范深深植入民众的记忆之中。而关公民间神话的演绎更令人感到举头三尺有神明,敬畏之情油然而生。由于关公讲信义、重然诺,立身处事不违良知的人格特质集中反映了商业交往中贵信守义的价值要求,其神迹传说也切合了商业主体的交往需求,因而在晋商中获得了集体认同,成为影响其价值取向的重要精神力量。

  关公信仰虽是一种非理性的神性信仰,但却具有强烈的道德约束作用。如以关帝降乩著成经文的《觉世真经》,其以日常生活为考量,举善恶因果,教人恪守伦理纲常,指引社会行为规范。经文中写道“时行方便,广积阴功”,则“加福增寿,添子益孙; 灾消病愈,祸患不侵”。反之,“谋人财产”、“损人利己”必将“近报在身,远报子孙”。可见,关公训诫的一个意义预设是“有德”必然“有得”,“施恶”必将“受罚”,着重于“行善福报,做恶祸临”的劝善教化。这种善恶因果论使日常的世俗活动不可避免地与具有神秘色彩的宗教相关涉。关公作为一个被伦理化的神灵,以其令人敬畏的超验力量激起个体心灵上的感激、恐惧、膜拜等复杂情感,使人们相信“神明监察,毫发不紊”,如果自己积德行善将会获得关公的福佑,反之则会招致现世的报应。这样,晋商对于关公的神性信仰在客观上使个体形成了德福一致、恶祸相通的生活逻辑与价值信奉,并促使个体不断观察自己在德性上的进步,并以伦理规范为准绳对本能的冲动行为和自然情结进行自我约束。就此而言,“关公”是超越而又实有的世界,它为个体的价值建构提供了一个形而上的依据,是人们心理结构由他律转向自律的价值牵引。

  晋商崇奉关公某种程度上是以理性化的态度尽非理性化的信仰虔诚。在缺乏制度保证的社会体系中,商业秩序很大程度上是由伦理观念在维系着。面对陌生境遇中创业的艰难,商业主体要拓展自己的事业就需要自觉守望良知,主动践行共同认可的伦理规范和道德习俗。然而,由于财富本身所具有的诱惑力,难免对个体形成过分的困扰而产生不可抗拒的魅惑,形成伦理与欲望之间的内在紧张。如何以伦理克制欲望,将价值理性融入到商业实践当中呢? 由于晋商对关公有着共同的信仰,这种共同信仰使处于异乡孤独中的晋商产生精神上的认同感、亲近感,成为凝结漂泊异乡的晋商的精神纽带。与此同时,关公又饱受人文主义的浸润,具有忠信义勇的人格特质与道德修为,体现着中国传统价值观的理性要求,也符合商业主体异域创业的人际交往需要。于是晋商就将关公奉为财神,以关公的信义精神规制个体的商业行为。实践表明,宗教因素一旦与经济行为结合,就可能转化为强烈的道德自律,制约世俗的逐利行为。晋商将象征意蕴“信义”的关公奉为精神偶像,号召同仁于内忠诚,于外信义,摒弃“见利忘义”、“不仁不义”等不良观念与动机,就在商业实践和宗教信仰之间建立了一种内在的联系。他们借助个体对于关公的虔诚信仰,以神祗的精神威慑力量增强其自我约束能力,从而将信仰中的道德观念转换为获取财富过程中的义利、是非之心,最终消解“伦理”与“欲望”之间的内在紧张。

  如前所述,晋商崇奉关公,实际上是以理性为最高样式,借助关公被赋予的超验力量突出信义精神对个体行为的规范与震慑,从精神层面对见利忘义、不仁不义的行为施加压力,从而使个体培养节制理性地遵循道德规范的精神,减少机会主义倾向。在信仰关公的晋商个体的自我意识中,其精神活动和商业行为长期处于关公神祗的监督之下,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被觉察,如果其行为违背仁义道德就会受到惩罚与报应。出于对关公神佑的渴望与惩戒的畏惧,晋商个体必然会审慎自制。这种由关公信仰产生出来的心理约束力极大地影响着晋商个体的日常行为规范,使其慎重地反省自己行为的伦理意义,并将__其置于不断的道德节制之下。在这种积极的自我控制下,就使得晋商个体在信仰与理性的交互共融中增强由信受奉行而达成的道德自觉,减少不诚实和冲动性的贪婪,从而走向自我克制、自我完善。这样,超验的信念就会演变为个体行为范式的动力,自然而然地变成个体行为和意志的指向,从而使神律他律转向自律自觉。所以,以关公信仰为载体的传统伦理作为晋商的精神资源,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了巨大的道德归整作用,使其行为具有了显著的理性特征。

  可见,关公信仰对明清晋商有着明显的道德教化作用,其以特有的精神风格、文化内涵,直接影响到晋商的行为范式和合作理念,塑造了明清晋商以信义为核心的理性主义的行为特质。晋商每到一处就兴建规模宏大的关帝庙,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借助关公不可抗拒的强制力把至上的道德命令安扎在人们心中,努力把关公信仰所承载的传统伦理渗透到商业实践当中,使个体在敬畏的驱使下将诚信重义的伦理精神得以以信仰形式确立和弘扬,从而达到价值规范普及的社会化目标。这样,就促成了晋商群体在精神层面上的价值同构,为晋商的理性主义的行为倾向奠定了坚实的伦理基础。

三、商业文化的外在诠释

  晋商对于关公的神性信仰客观上使关公成为了晋商的文化象征。在历史的序幕中,关公被视为“重言诺、讲信义”的道德典范,而晋商则是“孳孳为利”的商业群体。然而,价值取向截然相反的二者却戏剧性地联系在一起。以谋利为旨归的晋商对关公有着强烈的信仰偏好,而以信义著称的关公却在客观上成为显性符号,以其特定的文化内涵向利益相关者诠释着晋商信义取利的价值取向和商业性格。

  “非诚贾不得食于贾”,商业交易的基础是相互依赖和信任,尤其是长期的交易往来中更离不开主体之间的彼此信赖。如果商业主体长期违逆这一规则,就会不可避免地从商业舞台上销声匿迹。这样,交易市场通过适者生存的经济法则教育并选择着自己所需要的商业主体。商业主体奔走江湖,要打开局面,站稳脚跟,势必渴望取得利益相关者的信赖,创设与关联伙伴的共同未来前景。而要获得关联伙伴的信任,良好的商业形象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前面提到,关公信仰中的关公经过民间演绎与官方刻画,已然被加注了许多文化代码,成为和传统伦理价值联系在一起的全新的伦理符号。在这一新的形象中,关公举手投足无不符合伦理纲常,并且以其一言一行诠释着道义节操的不同指向和不同涵义。如千里寻兄为忠,单刀赴会为信,华容释曹为义,温酒斩华雄为勇……。晋商以忠信义勇的关公作为信仰,就表征其在具体的商业实践中将以关公为行为示范,以关公的信义精神来规范自己的商业行为,以义制利,信义求利。

  如前所述,晋商通过关公信仰对个体的谋利行为进行道德制约,然而,这在客观上也使关公同时为其求利行为进行道德辩护,表明了晋商重利而不轻义的行为倾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儒家认为君子与小人的价值指向不同,君子秉持道义,小人谋取私利,二者截然二分。然而,晋商以关公为信仰某种程度上却隐含着对这一命题的叛逆。在他们看来,虽然谋利是商人的必然态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人只重利而不关注道德价值。事实上,晋商中有很多“幼有大志”的个体也同样具有超越性的创业动机,他们关注自己的“名”、“德”和“功业”,希望能够实现人生的“三不朽”。因而他们“凡事以道德信义为根据”,在获得道德肯定的同时谋求商业利润。晋商以关公为信仰在客观上彰显了经商求利所具有的肯定的伦理价值,破解了义利的二元对立。一方面解除了捆绑在人们营利冲动上的重重枷锁,使之从传统的伦理贬抑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又强调商业行为中价值理性的前置性,追求谋利活动的道德基础和道德重视,强调在遵循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勤奋而诚实地进行营利活动。

  晋商“以诚信重义号令天下”。他们虽以获取商业利润为旨归,却坚持“首重信、次讲义、最后才是利”的价值取向,以价值理性制约尘俗的逐利倾向。晋商既承认营利行为的合法性使之释放活力,又坚持用道义来规范营利行为,使人们把握应得利益的道德标准,恰当地对待和处理利益问题。历史真实中,即使囿于现实的利益情形发生变化,对于合约的服从不再符合其利益,晋商也会不离不弃地忠实履行合约义务。对于这一基本伦理倾向,晋商最早的票号日升昌作出这样的注解: “一日耍奸,可以欺市; 二日耍奸,可__以愚民。但没有哪一家商号,可以数年、数十年靠耍奸混迹于世”。虽然这一注解不乏工具理性倾向,但其价值取向却是合乎道德的。据史料记载,山西票号曾经“汇通天下”,山西商人“执商界之牛耳”长达500 年。这固然可以归因于晋商管理机制的科学独到,然而信义取利的价值取向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在道光年间有人曾评述晋商说: “千金纸票,交银于此,取银于彼,从无坑骗”; 而咸丰年间江南河道总督杨以增也评价晋商说: 各省银号汇兑银两,盈千累万,“竟以一纸为凭者,信也。”近代文化巨擘梁启超更是用了“笃守信用”四个字来界定晋商的伦理品格。可以说,在关公信仰的影响下,晋商以对自己人格价值的深刻自觉,把关公信仰所承载的伦理精神渗透到商业经营的方方面面,树立了诚信笃实、义孚天下的良商廉贾形象。而在商业投机大量存在的现实境遇中,晋商恰恰由于信义精神而完美地适应了商业贸易的要求并被推向宏大的商业舞台,获得了社会公众的褒奖和鼓励。

  毫无疑问,关公信仰对明清商人精神的塑造有着直接而深切的影响。虽然我们无法对此进行定量评价,但一个明确而肯定的事实是,以关公信仰为载体的传统伦理渗透到明清商人价值取向的各个层面,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其行为选择,是明清商人精神的一个重要价值源头和内在精神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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